上海伟雅 http://blog.ebrun.com/blog.php/165,0,341.html


博客大商圈 >  上海伟雅 >  博主文章
做一个会推广、会分享、会奉献的网商

071024日,我开始在淘宝网上讲述皇冠,以后得到社区支持,又建立《皇冠访谈》专栏,到现在一晃已经4个月,我以平均1周采访2个皇冠店铺的速度,完成了对30人的采访,也达到了出版一本书的目标。

在和许多皇冠交流的过程中,我发现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:许多皇冠店铺的店主,奉献出自己的独有的经验和秘笈,和来社区讨教的店主一起分享,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间推广了自己,增加了互联网对自己的关注度。但是也有一些皇冠,不希望奉献,但是渴望被关注。

这让我想到一个故事:

20世纪60年代,西方国家私自录制音乐磁带成风。有一支叫“可敬的死亡”的乐队,有一个大胆的创新,就是允许私录磁带。这种创新引发嬉皮士的注意,他们关注“可敬的死亡”的乐队,开始是更多的私录这个乐队的音乐,接着是其中的一部分去买票看演出,最后乐队的票房收入反而暴涨。专家分析认为,20世纪末。虽然死亡乐队拥有历史上最大的盗版量,但是他们也因此获得历史上最高的关注度。走失的利益之轮又从另外一个方向转了回来。

我写过几百个优秀网商的故事,这些故事给他们带来关注度。越是“有内容”的网商,越是愿意把自己的“内容”拿出来和大家分享的网商,越被大家关注。这样的网商,一边在奉献,他们的经验不再被保密而是被广泛传播,一边又得到回报,他们以一种最为引人关注的方式在互联网上“推广”自己的形象。他们由此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。

分享这个词,是近10年来流行起来的。它有丰富的内涵,一方面是一种无私的奉献,一方面又是因为奉献而被关注而收获利益。“赠人玫瑰,手留余香”,应该是它的同义词吧。

网友评论
暂无评论 ...
我想发表评论
发表评论: 验证码: 查看评论
·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、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
· 本站提醒:不要进行人身攻击。谢谢配合。
Copyright © 2007-2008 ebrun.com Co.,Ltd . All rights reserved.
京ICP证070369号